2017-TJ-037上汽通用订单孙先生汇款通知

日期:2017-09-21

孙先生,您好!
您订购上汽通用免税车可以汇款了。 请将333900元车款汇入上汽通用厂家如下账号(必须用本人账号一笔汇款):

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
开户行:工商银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
帐号:1001 2155 1930 0293 759

注: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“天津孙韬车款”。
 

请将2800元代办费,汇入公司总部账号(两个账号任选一个):

工商银行帐号

收款单位: 北京中汽总回国留学人员购车服务有限公司
开户行: 工行北京分行四季青支行
帐号: 0200245309201004479

建设银行帐号
收款单位: 北京中汽总回国留学人员购车服务有限公司
开户行: 建行北京分行硅谷支行
帐号: 11001085900056008099

注: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“天津孙韬上汽通用代办费”。
 

如果购置税免征手续委托我分站办理,请将500元 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:

农业银行账户:
收款人:李安
开户行:农行丽江道支行
卡号:6228 4800 2092 9254 611

然后将以上汇款凭证扫描或拍照后发到QQ:63329274
或微信:63329274


中汽总 天津分站 
2017年9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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